简体
  • 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热门资讯> 正文

ST联创:满12个月后将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2026-04-02 11:45

投资者提问:

取现ST应该满足条件了吧,什么时候申请?

董秘回答(ST联创(维权)SZ300343):

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感谢关注!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