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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飞光电股份回购进展:已耗资8052.65万元 最低成交价5.82元/股

2026-04-01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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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1日,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飞光电”)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披露公司股份回购计划的最新实施情况。公告显示,截至目前,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成交总金额达8052.6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最低成交价为5.82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相关操作符合回购方案及法律法规要求。

回购方案背景回顾

据公告披露,聚飞光电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不低于8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9.87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能在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使用,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17日。

2025年6月7日,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9.74元/股(含本数)。

本次回购实施具体情况

公告显示,截至2026年4月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已累计成交总金额80,526,49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最低成交价为5.82元/股。从资金使用进度看,当前回购金额已超过原计划下限8000万元,接近1亿元上限。

合规性说明

聚飞光电在公告中强调,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

  • 回购时段合规:未在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决策过程中至披露日期间回购股份,也未在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禁止期间操作。
  • 委托价格合规:委托价格未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且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回购委托。

后续计划与风险提示

公告指出,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项目 具体内容
回购资金总额区间 不低于8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均含本数)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 9.74元/股(含本数)
回购股份用途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使用部分36个月内注销
实施期限 2025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17日
已累计回购金额 8052.6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最低成交价 5.82元/股
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数据来源:聚飞光电《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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