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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07:03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港交所3月24日披露,浙江可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可胜技术)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中信建投国际为其独家保荐人。该公司曾于2025年9月24日向港交所递交过上市申请。

公司简介
据招股书,可胜技术是塔式光热发电和熔盐储能解决方案提供商之一。该公司专注于相关的技术研究、装备销售和工程化应用,并具备从项目开发、建设咨询到后期运营支持的服务能力。2021年至2024年,可胜技术为中国11座光热电站提供了聚光集热系统,这些系统是熔盐塔式光热发电站最关键的子系统,总设计装机容量达1,250MW。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2021年至2024年期间,可胜技术成为中国聚光集热系统供货商,按项目总设计装机容量与项目数量计,市场份额分别达到57.9%与55.0%。可胜技术的收入主要来自销售聚光集热系统及其他核心子系统及建设咨询、运维技术指导及其他技术服务。
可胜技术于2013年开发青海中控德令哈10MW项目,其为中国首座商业化运营的塔式光热电站。于2018年,该公司服务的青海中控德令哈50MW项目正式投运,标志着其成为国家光热发电示范项目项下的首批光热电站之一。于往绩记录期,可胜技术已在提供聚光集热系统及储换热系统(为光热电站的其中两个核心子系统)方面持续稳居市场地位。该公司亦扩展了软件及运营工具的服务与产品组合。于2024年11月,可胜技术自主开发中的青海亿储格尔木350MW光热项目(采用“三塔一机”方案)成功入围青海省2024年光热发电示范(试点)项目。青海亿储格尔木350MW项目已于2025年10月开始动工。
于往绩记录期,可胜技术采用轻资产模式,将标准化组件的制造外包予合资格供货商,同时保留整合及质量监督。于往绩记录期,可胜技术主要直接向光热电站业主或EPC承包商供应核心子系统,例如集热系统以及储换热系统。于若干大型“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基地”项目中,可胜技术或作为供货商供应核心子系统,或以约定的职责及风险分配模式参与EPC联合体。
财务资料

收入
于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可胜技术实现收入分别约为8.58亿元、21.89亿元、21.93亿元人民币。
年度╱期内(亏损)利润
于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可胜技术的年度╱期内利润分别约为2.48亿元、5.40亿元、5.68亿元人民币。
行业概览
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光伏(光伏)及风能发电又称为可变可再生能源(VRE),其跟随环境条件波动而间歇性发电。全球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容量从2020年的2,799GW快速增长至2024年的4,601GW,复合年增长率为13.2%。其中VRE的扩展最为显著,合共占可再生能源总累计装机容量近70%。在其他稳定的可再生能源中,光热发电占可再生能源市场的0.2%。下图呈列2020年至2024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市场按累计装机容量划分的历史市场规模:

全球各国政府通过设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延长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税收抵免等措施,为光热发电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预计未来,中国、中东、南美和北非等新兴市场将成为全球光热发电市场的主要增长引擎。下图展示了2020至2035年全球光热发电市场按累计装机容量计算的历史及预测规模:

董事会资料
于[编纂]后,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下表载列有关董事的资料:

股权架构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金建祥先生(i)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33%;及(ii)因金先生持有杭州晶久(湖州煜日之普通合伙人)99%权益,且金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湖州煜日约93.34%权益,故被视为于湖州煜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1.77%之权益。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金先生、湖州煜日及杭州晶久有权行使公司投票权的25.10%。
金先生(公司的执行董事及主要股东)控制湖州煜日的普通合伙人。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金先生与湖州煜日合共有权行使公司投票权总数的25.1%。
徐能和余翔(公司的执行董事)共同持有意知达的普通合伙人的权益。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意知达持有已发行股份总额的7.92%。
余翔(公司的执行董事)是杭州晶希的普通合伙人。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杭州晶希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66%。



中介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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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顾问:汉坤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独家保荐人的法律顾问:亚司特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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