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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光电:投资者询问承诺执行边界,董秘回应无资产注入承诺

2026-03-23 15:45

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感谢回复。 公司表示上市时的承诺一直信守、持续有效,作为长期投资者,我们对此表示理解和支持。 为了更清晰理解承诺的执行边界,想请教: 1. 当年承诺科研目的军工项目转为批量生产即注入上市公司,具体适用范围如何界定? 2. 长光所后续成立的长光卫星、长光辰芯等相关资产,是否属于承诺约定的注入范围? ​3. 若不属于,能否简要说明划分依据与合规逻辑?

董秘回答(奥普光电SZ002338):

公司控股股东长春光机所在公司首发上市时的承诺是“一旦用于科研目的的任何军工产品可进行批量生产,本所将该等产品的生产全部投入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除此之外并无资产注入相关承诺。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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