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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银高科:回应托管股权是否侵害投资者利益及保障措施

2026-03-18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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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提问:

贵公司为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已托管了中种农科100%股权。然而中种集团持有中种农科100%股权,仅持有荃银高科(维权)41%的股权。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中种集团的利益,在决策过程中有可能将利益向中种农科倾斜,进而侵害荃银高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请问贵司有什么措施保障荃银高科广大投资者利益的

董秘回答(荃银高科SZ300087):

您好!本次受托管理股权不发生资产权属转移,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公司仅提供股权受托管理服务并收取托管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中种农科在业务、财务、人员等方面互相独立。公司将强化内控与信息披露,主动接受监管及全体股东监督;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独立董事持续监督,确保决策独立公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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