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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Exclusive推出ATM服务,出售高达1亿美元的A类普通股

2026-03-14 04:38

高达100,000,000美元

A类普通股

我们已与Lucid Capital Markets,LLC(“代理人”)签订了一份销售协议,内容涉及出售我们A类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0.0001美元,该股份由本招股说明书补充件和随附招股说明书提供。根据销售协议的条款,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我们可以通过代理人不时发行和出售总发行价高达100,000,000美元的A类普通股股份。

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有限责任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上市,代码为“FLY X”。“2026年3月11日,我们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A类普通股的最后一次报告售价为每股2.41美元。

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补充件出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如果有的话)将通过任何允许的方法进行,该方法被视为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或证券法下的规则415(a)(4)中定义的“市场发售”。代理商不需要销售任何具体金额,但将按照代理商和我们之间共同商定的条款,按照其正常贸易和销售实践,采取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充当我们的销售代理。没有任何托管、信托或类似安排中接收资金的安排。

根据销售协议的条款,我们还可以向代理人出售股份,作为其自己的帐户的委托人。如果我们将股份出售给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我们将与代理人签订单独的条款协议,规定该交易的条款。

代理人将有权获得相当于他们根据销售协议出售的我们A类普通股股份总销售价格2.5%的补偿。有关向代理人支付赔偿的更多信息,请参阅S-12页开始的“分配计划”。在代表我们出售A类普通股时,代理人可能被视为《证券法》含义内的“承销商”,代理人的报酬可能被视为承销佣金或折扣。我们还同意就某些责任(包括《证券法》下的责任)向代理人提供赔偿和分担。有关向代理人支付的赔偿,请参阅S-12页开头的“分配计划”。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