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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蓝谷子公司开立32亿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026-02-06 19:22

【北京,2026年2月6日】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33,简称"北汽蓝谷")今日发布公告称,其子公司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汽新能源")已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此次操作涉及最高不超过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告显示,北汽蓝谷于2026年1月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9.43亿元,较原计划的60亿元略有减少。公司已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进行了调整: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新能源车型开发项目 742,545.00 500,000.00 500,000.00
2 AI智能化平台及智驾电动化系统开发项目 137,182.00 100,000.00 94,307.11
合计 879,727.00 600,000.00 594,307.11

根据2026年2月6日公司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北汽新能源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使用额度不超过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北汽蓝谷及北汽新能源已与华夏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顺义支行及中信建投证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次开立的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资金用途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1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桥支行 10279000001470643
2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流动资金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 2000000911888

根据协议约定,上述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将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有权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机构。当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募集资金净额20%时,公司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北汽蓝谷表示,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资金,并确保在使用期限到期前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和监管协议的签订,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障投资者权益,为公司新能源汽车研发及智能化平台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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