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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控股:投资者询问子公司高新认定及研发扣除影响获回应

2026-02-05 16:51

投资者提问:

尊敬的董秘您好! 公司多家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请问: 1. 各高新技术企业子公司(浙富水电、浙富核电、四川华都、兰溪自立、江西自立、申能环保)的具体认定有效期及到期时间分别是什么? ​ 2. 2025年各高新子公司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实际金额,以及该政策对公司2025年整体税负、净利润的具体影响? ​ 3. 除已认定子公司外,公司是否有其他子公司计划申请高新

董秘回答(浙富控股SZ002266):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各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后连续三年内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公司持续推动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适时推动符合条件的子公司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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