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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22
2026年1月21日,中国船舶集团(香港)航运租赁有限公司(CSSC (Hong Kong) Shipping Company Limited,香港联交所股票代码:03877,以下简称“中国船舶租赁”)23.38亿港元可转换债券项目顺利完成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为中国船舶租赁的首笔境外可转换债券发行,标志着中国船舶租赁自2019年6月上市以来,时隔六年再度成功运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资本市场项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规模23.38亿港元,票面利率为0.75%,初始转换价格为每股普通股2.39港元,创中国船舶租赁历史融资最优成本。募集资金计划用于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现有贷款、支付船舶购置费用及其他借贷成本。本次发行实现5倍以上的超额认购,超50家专业机构最终落单,充分反映了投资者对中国船舶租赁战略与运营的高度认可。
中国船舶租赁
中国船舶租赁是大中华区首家船厂系租赁公司及全球领先的船舶租赁公司之一,作为全球船舶租赁行业的领先市场参与者,为全球的船舶贸易商、货主提供定制及灵活的船舶租赁解决方案,以满足客户不同的需求。中国船舶租赁总部位于中国香港,并在新加坡、上海、天津等多地成立了附属公司。中国船舶租赁拥有多元化、现代化及较新的船队,依托其与中国船舶集团的紧密关系,区分于其他竞争对手,深度参与全球船舶租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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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为本次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法律尽职调查、中国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协助发行文件的准备、中国证监会境外发行备案等。大成项目团队由高级合伙人马江涛律师担任总协调人,签字律师包括高级合伙人李寿双律师、合伙人章蕴芳律师、合伙人陈阳律师,其他项目组成员刘笑言、周子涵、李国浩全程参与协办了本项目。大成项目团队凭借着严谨专业的法律服务、细致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客户的认可与信赖。
感谢中国船舶租赁对大成的充分信任与支持,未来大成将一如既往地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资本市场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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