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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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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048,简称“宁波华翔”)于近日发布《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就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关于公司拟募资不超过29.21亿元的定增方案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回应。本次募资将主要用于芜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重庆汽车内饰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化升级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募资投向聚焦主业 电池包壳体业务协同性显著
公告显示,本次募投项目中备受关注的“电池包壳体”产品,被明确认定属于募集资金投向主业。宁波华翔在回复中指出,公司电池包壳体业务已具备一定收入规模,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分别为1.02亿元、0.81亿元、1.18亿元及0.72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约0.5%左右。该业务依托公司长期沉淀的“热成型”、“冷冲压”技术工艺,已进入大众集团、沃尔沃、奇瑞汽车、蔚来汽车等整车厂商供应链体系,并于2022年取得某国际知名品牌整车厂商电池壳体产品定点认证,达产后生命周期内将新增收入约50-70亿元。
电池包壳体与公司现有车身结构件业务在原材料(均为钢材、铝材)、技术工艺(热成型、冷冲压等)及客户(均为整车厂商)方面具备高度协同性。公司强调,该业务已成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的重要业务支撑,符合“募集资金投向主业”的要求。
研发中心项目布局智能底盘与人形机器人 技术协同性明确
针对研发中心项目涉及智能底盘与人形机器人等前沿领域的质疑,宁波华翔表示,自建研发中心具有必要性。智能底盘方面,公司计划围绕线控制动(EMB)、线控转向(SBW)和主动悬架三大关键子系统展开研发,依托现有车身结构件、电池包壳体业务基础,逐步完善底盘关键模块拼接,形成全底盘模块化供应能力。该领域市场前景广阔,预计2030年我国智能底盘市场规模将达1078.6亿元,年均复合增速24.50%。
人形机器人领域,公司将基于汽车轻量化技术积累,重点研发机器人本体结构的高性能轻量化、推动工业场景应用落地以及高集成度模块化关节驱动总成技术。公司已取得智元机器人全尺寸双足机器人生产业务,并计划将研发成果优先应用于自身产线,提升生产效率。宁波华翔认为,该研发方向与现有主业在材料、结构、工艺及供应链管理方面存在较高技术同源性和协同性。
产能扩张有理有据 环评审批已完成
对于芜湖和重庆项目均生产内饰件是否存在重复投资的疑问,公司解释称,两地项目目标配套客户不同,系为满足整车厂商JIT生产模式下的近地化配套需求。安徽、重庆作为汽车产业重点发展区域,聚集了奇瑞、蔚来、比亚迪、长安汽车等众多整车厂商。芜湖项目达产后将新增20万套内饰件产能,重庆项目新增44万套内饰件产能,两者合计新增产值15.67亿元,扩产比例为11.61%。
结合公司现有产能利用率(内饰件约70%,金属件热成型接近90%)、在手定点项目覆盖新增产值比例73.71%等因素,公司认为新增产能具备合理性。此外,芜湖项目及重庆项目已全部取得所需的环评批复,不会对项目实施构成实质性障碍。
财务数据与风险提示
回复报告还披露了本次募投项目的财务影响。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新增折旧摊销最高约2.39亿元,占公司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的比例约25.96%。公司表示,募投项目预计效益良好,在覆盖新增折旧摊销后可贡献一定规模净利润,但短期内存在因折旧摊销增加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金额占比为29.60%,未超过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同时强调,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宁波华翔在回复中还补充披露了电池包壳体产品市场开拓不及预期、新增产能消化、年降政策影响效益、新增折旧摊销影响业绩等相关风险。
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申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均对本次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认为宁波华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定增方案的顺利推进,将有助于宁波华翔在巩固现有汽车零部件业务优势的同时,加速向新能源与智能化领域拓展,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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