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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电子将回购注销2.37万股限制性股票 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2026-01-27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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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宣布因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2.37万股限制性股票,此举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并已启动债权人申报程序。

回购注销缘由: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条件

公告显示,四创电子于2026年1月7日召开八届十二次董事会,并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任小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不符合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及激励计划相关条款,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任小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3,731股(约2.37万股)。回购完成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对公司股权结构影响: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各减2.37万股/元

四创电子在公告中明确,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23,731股,注册资本也将相应减少23,731元。据了解,此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涉及已流通股份,因此对公司现有股权结构的整体稳定性影响较小。

债权人申报安排:45日内可要求清偿或提供担保

因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四创电子已启动债权人申报程序。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2026年1月28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申报方式 具体信息
邮寄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66号四创电子
申报时间 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3月13日(邮寄以寄出日邮戳为准,邮件以系统收到日为准)
联系人 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 0551-65391324
电子邮箱 scdz600990@163.com
申报材料要求 需提供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等凭证复印件;法人需额外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四创电子董事会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相关回购注销的具体进展,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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