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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林科技重组问询函回复:标的资产评估增值34.37% 评估机构详解合理性

2026-01-27 20:26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林科技”)重组问询函中涉及的资产评估问题进行了回复。回复函详细解释了标的公司在持续亏损状态下,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产生34.37%增值率的合理性,明确评估增值主要来源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并说明未设置业绩补偿机制的原因。

根据公告,截至本次收购基准日,标的公司母公司股东权益账面值为5,931.22万元,评估值为7,969.93万元,增值率34.37%。评估机构针对问询函关注的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评估参数选择依据、增值合理性等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

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两种方法结合 增值率54.13%

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自建房屋建(构)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对购置的商品住宅采用市场比较法。重置成本法通过“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公式计算,其中重置全价包含建安造价、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并扣减可抵扣增值税,综合成新率则结合年限法与现场勘察确定。市场比较法则选取库尔勒市朝阳辖区石化大道6号凯旋公馆的三处可比二手房案例,交易单价分别为5,254元/平方米、5,400元/平方米及5,116元/平方米,经修正后确定评估单价为5,262元/平方米。

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877.02万元,评估值2,892.98万元,增值1,015.95万元,增值率54.13%。增值主要原因包括:安全生产费购置资产账面值为0但评估值556.24万元;会计折旧年限与评估经济使用年限口径差异导致其他自建房屋增值383.73万元;两处商品住宅因市场行情上行增值75.99万元。

土地使用权评估:市场比较法支撑 增值率201.80%

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选取轮台县拉依苏化工园区内三宗工业用地作为可比案例,成交单价分别为42.9元/平方米、45.11元/平方米及43.63元/平方米,经交易情况、区域因素等修正后,考虑输油管道占地导致的12%特殊因素修正,最终确定评估单价为36.08元/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436.99万元,评估值1,318.84万元,增值881.84万元,增值率201.80%。增值主要系土地取得时间较早(2006年),账面价值按历史成本摊销,而评估值反映了基准日市场价值,且区域发展带动土地价格长期上涨。

评估机构核查意见

评估机构认为,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评估参数均来源于政府文件、工程资料及公开市场数据,方法选用恰当,参数依据充分。房屋建筑物增值源于安全生产费资产账面与实际价值差异、会计折旧与评估经济使用年限差异及市场行情上行;土地增值则因历史成本与基准日市场价值差异及区域发展因素,整体评估结果公允反映资产市场价值。

资产类型 账面价值(万元) 评估值(万元) 增值额(万元) 增值率
母公司股东权益 5,931.22 7,969.93 2,038.71 34.37%
房屋建筑物 1,877.02 2,892.98 1,015.95 54.13%
土地使用权 436.99 1,318.84 881.84 2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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