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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9:21
【财经网讯】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739,证券简称:成大生物)1月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告显示,本次修订主要围绕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展开,核心内容包括在公司治理体系中引入联席董事长制度,同时对相关配套条款进行调整。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
|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其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选举确定新的董事长并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空缺或无法履职时,经董事会决议,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 | 第八条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在其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选举确定新的董事长并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空缺或无法履职时,由联席董事长履行职务;联席董事长无法履职时,经董事会决议,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履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 |
| 第七十七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七十七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联席董事长主持;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联席董事长。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
| 第一百二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 第一百二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联席董事长。董事长、联席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
| 第一百二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 第一百二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长可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将上述职权授权联席董事长行使。 |
| 第一百二十二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二十二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联席董事长履行职务;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根据修订方案,公司在董事会构成、董事长职权、会议主持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联席董事长",并对董事长与联席董事长的职权划分、履职顺序等作出了详细安排。在法定代表人职责履行方面,修订后的条款明确当董事长空缺或无法履职时,由联席董事长履行职务,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的连续性机制。
此外,公司还同步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附件,并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两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上述修订后的制度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公告指出,本次修订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生效后原《公司章程》将自动废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经办人员办理本次章程修订的备案等事宜,本次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分析人士表示,成大生物此次修订公司章程,特别是增设联席董事长制度,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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