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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20:00
(来源:光伏见闻)
美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审判与上诉委员会已裁定,光伏企业Maxeon Solar起诉的三家光伏组件制造商存在专利侵权行为,这三家企业分别为阿特斯、晶澳和天合,它们被指违反美国《关税法》第337条。
委员会认定,这三家公司制造、进口并销售TOPCon组件,直接侵犯了Maxeon的相关专利,这些组件由三家公司生产,并通过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在美国市场销售或分销。
与此同时,在得克萨斯州联邦地区法院的平行案件中,Maxeon已成功获得针对这三家企业的初步禁令,禁止它们制造、销售或分销采用Maxeon专利技术的TOPCon组件。2025年5月,PTAB就Maxeon对这三家公司提起的专利审查案发布最终书面裁决,双方均同意受该裁决约束。
Maxeon拥有全球专利组合,涵盖超过1850项已授权专利及330余项在审专利,覆盖其创新的TOPCon技术。该公司还已对其他多家光伏组件供应商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2025年12月,Maxeon在德国曼海姆地区法院对REC Solar提起专利侵权诉讼,指控其组件侵犯了Maxeon的BC技术专利;同年11月,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开始扣押三家涉案企业生产的多款光伏组件,执行Maxeon在2025年7月获得的排除令,此次扣押影响了这些公司在美国市场销售的部分TOPCon组件,以及Maxeon的“Performance+”商用组件。
美国《关税法》第337条,简称337条款,是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的简称,最初目的是打击美国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但实际应用中着重强调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成为美国打击国际贸易竞争对手的工具。
337条款全称为《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条款,包括a至n共14项,涵盖完整的实体法及程序法规定,并配备专门的执行机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ITC负责对违反337条款的“不公平竞争方法及不公平行为”实施调查(以下简称337调查)。作为独立于联邦法院系统的行政救济制度,准司法机构ITC可发布排除令、禁止令及同意令等措施,限制被认定为侵权的进口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337条款所称的不公平贸易行为,虽然包括垄断或试图垄断等,但实际上这些条款主要被用来针对侵犯专利、商标。一旦美国厂商认为外国的进口产品侵犯了它们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就可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诉讼,如果起诉合格,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将启动对被诉产品的调查,若调查认为侵权行为成立,国际贸易委员会可以向海关发布命令,禁止该项产品进口。
随着经济的发展,出口贸易的增长,中国正成为第337条款调查最大的受害国,近年来中国企业卷入第337条款调查的报道见诸于各大媒体,各企业蒙受了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