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热门资讯> 正文

华光新材:董秘回应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相关问题

2026-01-21 17:08

投资者提问:

请问金李梅董事减持股票是否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如果是大宗交易,交易对手是何方,为何折扣率那么高?是否存在交易之外的其他约定,比如关于市值管理的安排?

董秘回答(华光新材SH688379):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公司控股股东金李梅女士的一致行动人铧广投资基于其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大宗交易存在折价主要因转让后交易对手方有6个月锁定期要求,交易价格符合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交易外的其他约定。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