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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金罚决字〔2025〕196-200、203号

2026-01-12 14:51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科技支行

沪金罚决字〔2025〕196号

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罚款50万元

上海金融监管局

2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

沪金罚决字〔2025〕198号

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罚款40万元

上海金融监管局

3

王炜(时任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行行长)

沪金罚决字〔2025〕200号

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警告

上海金融监管局

4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

沪金罚决字〔2025〕199 号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罚款80万元

上海金融监管局

5

沈光艺(时任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桥支行行长)

沪金罚决字〔2025〕197号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警告并罚款5万元

上海金融监管局

6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沪金罚决字〔2025〕203 号

未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未按规定合理承担保险费用、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流动资金贷款支付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贴现资金使用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来源审核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员工行为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通过第三方吸收存款

罚款715万元

上海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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