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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凌股份拟继续使用不超4.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6-01-12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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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154,简称:瑞凌股份)于2026年1月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与超募资金使用回顾

瑞凌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0.78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788.9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1011亿元。其中,首次公开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投资项目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3541亿元,超募资金金额为6.7470亿元。

截至目前,瑞凌股份超募资金使用情况丰富多样,涉及对外投资、补充流动资金及现金管理等多个方面。以下为部分重要使用情况:

2011年3月,公司以超募资金2500万元增资珠海固得焊接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珠海瑞凌焊接自动化有限公司),持有其51.46%股权。同年8月,使用超募资金4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2年3月,使用超募资金4900万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瑞凌(香港)有限公司。2014年12月,又使用超募资金7930万元对香港瑞凌进行增资。

2015年8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亿元在美国投资设立子公司。2016年4月,使用超募资金2.3亿元在德国投资设立子公司,并于后续对该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

2018年5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亿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公司在顺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增资子公司及新设子公司以建设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并使用超募资金购置研发及总部办公用房等。

在现金管理方面,公司自2016年起多次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额度在3亿至6.39亿元之间不等。2025年1月,公司同意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现金管理具体安排

投资目的及额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投资期限

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交易开始时点计算),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

决策程序与实施方式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裁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投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

  1. 尽管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变化适时适量介入,投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 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

  1. 严格按照规定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严格控制资金安全性。
  2.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
  3. 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安全及募投项目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此举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相关审批程序

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1月6日,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1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瑞凌股份本次拟继续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该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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