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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7:17
智通财经APP讯,华营建筑(01582)发布公告,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CR Sea (Malaysia) Sdn. Bhd.(CR Sea)已于2025年5月30日接获一份日期为2025年5月27日的清盘呈请(呈请),内容有关CR Sea欠付分包商(分包商)有关供应铝制模板的未偿还款项91.37万令吉(债务)。
于2025年7月28日,CR Sea与分包商达成和解协议,据此CR Sea将分四期向分包商支付总额85万令吉,付款日期分别为2025年9月22日、2025年10月1日、2025年11月7日及2025年11月7日。第一期及第二期款项已分别于2025年9月22日及2025年10月1日结清。
于2025年10月14日,马来亚高等法院(法院)于吉隆坡根据2016年公司法第465(1)(e)条及第466(1)(a)条,在CR Sea法律代表缺席的情况下,就呈请颁布针对 CR Sea的清盘令(清盘令),并委任Dato' Dr. Shanmuganathan a/l Vellanthurai为清盘人(清盘人)。
CR Sea与分包商已于2025年11月7日签订最终和解协议,据此CR Sea须向分包商支付55.16万令吉(和解款项),该款项已由CR Sea于同日全数结清。随着结算款项全数最终结清,CR Sea已向法院申请(其中包括)终止或撤销清盘令(终止),并在分包商出具的不反对通知书的支持下寻求在最终裁决前暂缓执行清盘令(暂缓执行令)。暂缓执行令的申请已定于2025年12月17日进行聆讯(申请)。
于2025年12月17日举行的聆讯中,法官对自身是否为审理申请的最合适人选表示疑虑,故指示申请须提交予颁发清盘令的法院进行聆讯。申请的实质内容尚未作出裁定。
据马来西亚法律顾问所告知,暂缓执行令的主要法律效力如下:
1.授予暂缓执行令的法律后果为清盘令在终止程序裁决前将暂缓执行;
2.在清盘令因终止而暂缓执行期间,其法律及商业效力亦随之中止,使CR Sea 得以恢复业务运作、签订合约及于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付款;
3.实际上,授予暂缓执行令将冻结清盘人的权力与职权;
4.申请暂缓执行并非附带性或投机性措施,而是终止策略的核心环节,旨在阻止进一步损害,同时等待法院就清盘令的实质异议作出裁决;
5. 及从披露与风险评估角度而言,授予暂缓执行令将显著改变CR Sea的风险状况,因其能稳定营运、缓解合约终止与强制执行的即时风险,并在最终裁决前保全企业价值。
CR Sea将竭尽全力于2026年1月7日举行的聆讯中争取终止的裁决。
呈请于2025年5月30日由CR Sea项目经理接获,该经理未意识到该文件的重要性与紧急性,故未立即转呈CR Sea董事会(CR Sea董事会)。 CR Sea董事会直至6月中旬方获悉呈请,而CR Sea董事会当时对上市规则认知有限,故未能立即向董事会汇报。相反地,CR Sea董事会于2025年7月28日与分包商达成和解协议,并分别于2025年9月22日及2025年10月1日支付第一期及第二期款项。尽管已收到前两期款项的付款,但分包商并未向法院申请撤回呈请,法院遂于2025年10月14日在CR Sea法律代表缺席的情况下对其颁发清盘令。
董事会直至2025年12月初方获悉呈请,随即采取行动蒐集文件证据,并编制及安排刊发有关清盘令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