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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 10:57
11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德宏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州分行因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项目垫资被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州分行罚款30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 序号 |
当事人 名称 |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 1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宏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等 |
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宏中心支公司罚款35万元,对相关分支机构罚款共计10万元;对王任飞、蒋晓龙、陶明富警告并罚款共计9万元。 |
德宏金融监管分局 |
| 2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州分行 |
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项目垫资 |
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州分行罚款30万元。 |
德宏金融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