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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20
2025年11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公告,对上海东方财富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告显示,该公司因信息技术服务费用支出不规范问题,被认定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违规事实与监管依据
上海证监局在公告中指出,经查实,东方财富期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29396054H)存在部分信息技术服务费用支出不规范问题,反映出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五十六条关于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东方财富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整改要求与权利救济
公告明确要求,东方财富期货需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上海证监局将对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同时,东方财富期货有权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根据公告,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上海证监局强调,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行业监管背景
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期货公司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的监管力度。《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此次对东方财富期货的监管措施,体现了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信息技术投入合规性及内控体系建设的高度重视。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信息技术系统是期货公司开展业务的核心基础设施,其费用支出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公司运营安全与财务透明度。东方财富期货作为国内头部互联网券商旗下的期货公司,此次因内控缺陷被责令整改,或对其业务开展产生一定影响,后续整改情况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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