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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记食品因会计核算及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收责令改正 董事长林肖芳等3人将被监管谈话

2025-11-07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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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福建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指出安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记食品”)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等多项违规问题,并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对公司董事长林肖芳、总经理林润泽、财务总监陈永安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相关情况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会计核算存多项不规范

公告显示,安记食品在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三方面违规问题。其一,2023年、2024年公司部分味精等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其二,2022年至2024年期间,公司使用广州米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红包零钱系统为终端消费者提供扫码发放现金红包活动,会计核算将支付客户的红包金额计入销售费用,这一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其三,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厂房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核算,导致未计提折旧费用,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四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违规

除会计核算问题外,安记食品在募集资金使用上也存在不规范情形。福建证监局指出,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六个月后,仍存在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支出,再置换募集资金的情况,这一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第十一条的规定。

相关责任人被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福建证监局表示,安记食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林肖芳作为公司董事长、林润泽作为公司总经理、陈永安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公司前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安记食品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和规范运作意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福建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同时,林肖芳、林润泽、陈永安需于2025年11月21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福建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公告还提到,当事人如果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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