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正文
2025-11-07 12:01
(来源:华银战略观察家)
“
11月5日,周律师发文讲述自己在建设银行山东东营某支行取款被盘问并报警。
周律师表示,他当时在东营出差,正好赶上朋友婚礼,于是想去银行取点现金随礼(低于50000元)。取款时,银行柜员连续询问“取现金是什么用途”“上个月叫某某某的人给你转了若干元,这笔钱是什么来源”,等。
由于周律师没有“积极配合”,质疑柜员要求的合理性后,银行柜员竟以“涉嫌违法犯罪”为由打电话给当地反诈中心和派出所,但是电话没人接,让反诈中心出警现场核实。
最终,周律师未能取款便愤然离开。
周律师认为,银行严重侵犯隐私权,违反了现代文明社会最基本的法制精神。建设银行先默认每个储户都是犯罪嫌疑人,然后要求每个储户自证清白。其实,根据刑法的基本法理,即使犯罪嫌疑人都没有自证清白的义务,而是公诉机关举证证明其犯罪。
针对此事,上述建设银行某支行工作人员表示,东营市反诈中心规定,取现一万元以上都需要说明取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这边审核比较严格,主要是为了防范用户资金被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