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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07:50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本报记者 朱艳霞
11月6日,在第二届四明保险论坛暨中国保险学会2025年学术年会上,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裁李祝用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推行长期护理保险”,为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指明了方向。
2016年以来,我国先后组织两批49个城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累计筹资超过千亿元,支出超过850亿元,覆盖近1.9亿人,惠及260多万人。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超过8800家,护理人员达30多万人。同时长护险的顶层设计也在不断完善,国家先后出台了失能等级评估、评估机构管理、护理机构管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措施,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与运行机制。
李祝用介绍,在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过程中,中国人寿积极参与,承办和经办长期护理保险项目近80个,累计服务客户约4000万人。
“我们在基层调研时深切感受到失能群体面临的生活困境和家庭成员的身心压力。总体看,失能人员及其家庭迫切需求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便利的日常生活照护、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必要的费用补偿。”李祝用表示,我国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就要直接回应失能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迫切需求,牢牢把握长期和护理两个关键点,充分发挥保险机制“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独特优势,不断丰富保险支付与保险护理的内容。
李祝用指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成果丰硕、成绩斐然,但要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与更好满足长护险潜在需求相比,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保障范围与保障水平需拓宽提高,筹资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宣传推广需要加强,失能等级评估行为需进一步规范,护理人员和护理资源短缺需要解决。
为此,他提出五点建议:一是探索建立法定的长护险制度,将长期护理险作为独立险种纳入社会保险,按照“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提供全人群覆盖、全生命周期护理需求保障;二是健全完善政策引导,全员参与的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机制;三是优化服务办理和宣传推广机制;四是丰富护理服务供给,进一步完善护理服务内容与质量控制,加强长期照护师、养老护理员的培养与培训;五是建立动态的评估调查机制,定期对失能状态、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等进行评估。
随着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失能评估、照护服务、护理机构等基础设施日趋成熟完善,为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李祝用建议,保险机构在经办好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的同时,也要大力开办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加快推进人寿保险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等业务创新,打造“保险+护理”的服务模式,丰富与完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体系,更好保障失能失智人员有尊严、有品质的生活,努力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积极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