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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5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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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超控股”)发布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铖女士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5.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8%,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根据公告,陈铖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获授,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且窗口期不得减持。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数量(股) |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来源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 | 减持期间 |
|---|---|---|---|---|---|---|
| 陈铖 | 52,500 | 0.0038% | 股权激励获授 | 集中竞价 | 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窗口期不得减持) |
| 合计 | 52,500 | 0.0038% | -- |
股东持股及任职情况
公告显示,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陈铖持有中超控股股份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3%。其现任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股东名称 | 任职情况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陈铖 |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 210,000 | 0.0153% |
合规性及承诺履行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铖此前已作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需在原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本次拟减持的5.25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5%,严格符合“每年转让不超过25%”的承诺要求。
公告同时指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且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禁止减持情形。
风险提示与影响
中超控股在公告中提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陈铖将根据二级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具体减持时间、价格和数量,存在是否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
公司强调,截至目前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但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交易所相关指引要求。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无重大影响。
中超控股表示,将持续关注陈铖后续减持股份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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