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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回购股份进展:累计回购102.26万股 耗资1249.68万元 回购价上限已上调至15.6元/股

2025-11-05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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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建设”)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披露了截至2025年10月31日的股份回购实施情况。公告显示,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02.26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8%,合计耗资约1249.68万元,且此前公司已将回购价格上限从9元/股上调至15.6元/股。

回购进展:累计回购102.26万股 均价约12.22元/股

根据公告,截至2025年10月31日,宏润建设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具体数据如下:

项目 具体情况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102.26万股(1,022,6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
最高成交价 12.36元/股
最低成交价 12.01元/股
已使用资金总额(不含交易费用) 1249.68万元(12,496,759.76元)

回购方案背景:原计划斥资1.5亿-3亿元 10月底刚上调回购价上限

回溯公告,宏润建设的股份回购计划始于2025年8月25日。当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计划使用不低于1.5亿元(含)且不超过3亿元(含)的自筹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上限初定为9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仅两个月后,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价上限由9元/股上调至15.6元/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如资金规模、用途、期限等)保持不变。

合规性说明:严格规避禁止回购期间 竞价交易符合监管要求

公告同时披露,公司在回购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未在以下期间进行回购:自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集中竞价交易环节,公司亦符合监管要求,具体包括:委托价格未为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日进行回购委托;符合其他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

后续计划: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 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宏润建设表示,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回购进展公告的披露,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关于“回购期间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的要求。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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