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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8:12
11月5日,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哈尔斯”)发布《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披露截至2025年11月4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33.755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达2%,支付总金额约7439.6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实施进展符合此前披露的方案要求。
回购方案回顾:资金上限1.6亿元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告显示,哈尔斯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根据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区间为不低于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6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11.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所回购股份计划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2025年5月21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相应调整为10.85元/股(含)。
回购进展:累计回购933.755万股 均价约7.97元/股
截至2025年11月4日,哈尔斯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3.75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具体回购数据如下:
| 指标 | 具体数据 |
|---|---|
|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 933.755万股 |
| 占总股本比例 | 2.00% |
| 回购最高价 | 8.41元/股 |
| 回购最低价 | 7.65元/股 |
| 支付资金总额(不含交易费用) | 7439.67万元 |
公告指出,上述回购价格区间(7.65元/股-8.41元/股)均低于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0.85元/股,资金使用亦在8000万元-1.6亿元的计划范围内,整体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要求。
合规性说明:严格遵守回购时段与价格限制
哈尔斯在公告中强调,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具体而言,公司未在重大事项决策及披露期间等禁止时段内实施回购,且集中竞价交易委托价格未触及当日涨幅限制价格,亦未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无涨跌幅限制交易日进行委托。
后续计划:将按市场情况推进回购 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哈尔斯表示,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回购进展。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回购事项存在市场不确定性,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回购是哈尔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通过回购股份以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投资者信心,后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亦有助于绑定核心团队利益,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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