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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成 累计斥资5000万元回购359.97万股

2025-11-0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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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利康”)于2025年11月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此前推出的股份回购计划已期限届满并实施完成。根据公告,公司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59.97万股,占总股本1.78%,总斥资5000.1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资金规模接近回购方案下限。

回购计划实施概况

公告显示,昂利康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区间为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1.07元/股,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截至2025年11月3日)。

2024年11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实施回购,当日回购68.80万股,此后按计划持续推进。截至2025年11月3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已完成全部回购操作。

项目 具体数据
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3,599,700股(359.97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8%
最高成交价 17.00元/股
最低成交价 12.17元/股
交易总金额(不含费用) 50,001,275.28元(5000.13万元)

回购实施与方案高度一致

公告明确,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实施期限等核心要素,均与2024年11月披露的回购方案完全一致,未出现差异。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公司最终回购金额为5000.13万元,略超方案下限(5000万元),未触及上限(7000万元),主要因回购期间股价低于预设上限(21.07元/股),实际成交均价约13.89元/股,显著低于价格上限。

对公司经营及股权结构无重大影响

昂利康表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研发能力及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从股权结构看,回购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实质性变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稳定,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公告同时披露,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存放于公司证券回购专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等股东权利。后续该部分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能在回购完成后三年内落实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法定程序予以注销,届时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回购操作合规性得到确认

公司强调,本次回购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规要求,未在“重大事项敏感期”“开盘/收盘集合竞价时段”等禁止区间实施回购,委托价格亦未触及当日涨幅限制,整体操作合法合规。此外,在回购期间(2024年11月至2025年11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除监事潘小云按预披露计划减持外)均未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内幕交易或违规操作。

本次回购的完成,体现了公司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及对长期发展的信心,后续股份用途的落地将进一步绑定核心团队与公司利益,为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公司表示,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推进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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