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热门资讯> 正文

瑞丰新材(300910):股东中石化资本拟减持不超295.93万股 占总股本1%

2025-11-03 20:03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丰新材”,300910)11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下称“中石化资本”)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95.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公告显示,中石化资本当前持有瑞丰新材3604.0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18%,若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该持股比例为12.41%。本次减持计划是其基于自身资金安排,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根据公告,中石化资本本次减持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减持价格将根据届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减持股东基本情况

瑞丰新材在公告中披露了中石化资本的持股现状: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 36,040,900 12.18 12.41

公告指出,中石化资本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形成的股份,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曾作出股份锁定承诺,截至公告披露日,该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规减持情形。

风险提示与合规承诺

瑞丰新材强调,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中石化资本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实施程度,公司将对减持进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确保合规进行。

公告还提到,截至披露日,瑞丰新材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亦符合相关规定。中石化资本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