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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300910.SZ):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

2025-11-03 20:14

格隆汇11月3日丨瑞丰新材(300910.SZ)公布,1、持有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280,94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7%,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0.79%)的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尚庆春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70,2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9%,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0.2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2、持有公司股份538,2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8%,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0.19%)的董事、副总经理李万英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4,5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5%,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0.05%,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3、持有公司股份1,407,0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8%,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0.48%)的副总经理马振方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51,7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2%,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0.1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4、持有公司股份1,333,1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5%,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0.46%)的副总经理王少辉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33,2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1%,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0.1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5、持有公司股份117,50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0.04%)的副总经理范金凤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3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0.01%,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6、持有公司股份500,5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0.17%)的副总经理郑天骄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5,1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0.04%,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11月25日至2026年2月24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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