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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4:55
10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凉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因贷款支付审核和贷后管理未尽职,房地产开发贷款被部分挪用,被罚款人民币35万元。同时,徐兴隆(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副行长、公司金融一部总经理)因贷款支付审核和贷后管理未尽职,房地产开发贷款被部分挪用,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 1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 |
凉金监罚决字〔2025〕7号 |
贷款支付审核和贷后管理未尽职,房地产开发贷款被部分挪用 |
罚款人民币35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凉山监管分局 |
| 2 |
徐兴隆(时任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副行长、公司金融一部总经理) |
凉金监罚决字〔2025〕8号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