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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0:39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30日讯 龙源电力(001289.SZ)昨晚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海南东方CZ8场址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宁湘直流”配套新能源基地沙坡头100万千瓦风电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本数),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8,359,816,164股的30%,即不超过2,507,944,849股(含本数),且不超过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1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1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发公司股份的一般性授权范围。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若存在因关联方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审议和披露。
截至预案公告日,国家能源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602,432,800股股份,通过平煤集团及国能辽宁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06,165,341股股份,合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72%,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国家能源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022年1月24日,龙源电力在深交所主板上市。龙源电力通过向平庄能源全体股东以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平庄能源。本次合并完成后,平庄能源将终止上市,并最终注销法人资格。龙源电力作为存续公司,由其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承继及承接平庄能源出售资产后剩余的全部资产、负债。龙源电力的原内资股及为本次吸收合并发行的A股股份申请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流通。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发行股份数为3.46亿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4.12%,本次发行价格为11.30元/股。本次发行的A股股份全部用以换股吸收合并平庄能源,无募集资金。
根据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安排,平庄能源换股基准日为2022年1月21日,并按照2021年12月16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平庄能源全体股东名册,以1:0.3407的比例将平庄能源股票转换为龙源电力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即每1股平庄能源A股股票可以换得0.3407股龙源电力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
龙源电力本次上市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是李宁、康昊昱、周梦宇、程然。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3633.31万元,其中财务顾问及保荐费用1601.89万元。
龙源电力股票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为32.14元/股。公司股票上市首日开盘参考价(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以“平庄能源最后交易日(2021年12月16日)的收盘价/换股比例”原则确定。股票上市首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龙源电力总股本为83.82亿股,其中A股合计50.42亿股,其中本次可上市交易的流通股数量为1.33亿股,承诺锁定的流通股数量为2.12亿股,限售流通股的数量为46.96亿股(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进行证券转换后股数之间可能存在尾数差异),H股合计33.40亿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