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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金管罚决字〔2025〕3号

2025-10-24 09:0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巴南金管罚决字〔2025〕3号

被处罚当事人

一、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中心支公司

二、牟科霖(平安人寿巴南中心支公司业务发展部业务直管室副主任)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违规宣传保险产品

行政处罚依据

《人身保险销售误导行为认定指引》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巴南中心支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十万元

二、对牟科霖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南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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