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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公司起风波:东江环保起诉万德斯

2025-10-23 17:42

10月22日,万德斯发布公告,公司因参股公司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曹妃甸环保”)贷款违约,被担保方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江环保”)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拍卖、变卖公司与观拓科技(河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观拓科技”)分别质押登记的16%与4%的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环保”)股权,所得价款优先补偿给东江环保,并由被告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

企查查显示,曹妃甸环保成立于2013年,主营危废业务,注册资本13300万元,万德斯持股16%,观拓科技持股4%,东江环保持股80%,系控股股东。其中,万德斯与观拓科技所持股权均处于出质状态。

公告称,为满足曹妃甸环保的业务经营需求,东江环保为其向银行贷款中的1.6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持有曹妃甸环保股权比例为限,向东江环保提供因其承担1.6亿元债务连带责任担保的16%部分(即2,560万元)所涉及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对应的担保责任的质押反担保,若东江环保实际承担的担保责任金额不足1.6亿元的,则公司在其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16%范围内承担反担保责任,质押反担保标的为公司持有曹妃甸环保的16%股权。

因危废行业持续维持激烈竞争态势,曹妃甸环保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偿还银行贷款,东江环保向银行履行连带责任担保,已代偿本金和利息共计11,109.77 万元(其中贷款本金 11,035.09 万元、利息 74.68 万元)。前期,公司已收到东江环保电子函件,东江环保要求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向其支付 1,777.56 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传票,东江环保(“原告”)向法院请求判令拍卖、变卖公司与观拓科技(河北)有限公司(合称“被告”)分别质押登记的16%与4%的曹妃甸环保股权,东江环保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相关诉讼费用。

万德斯表示,公司将积极做好应诉准备,若公司履行反担保责任,在东江环保实现质权后,如有余额,归公司所有,如有不足,公司无需另行承担反担保责任。在公司履行反担保责任后,将形成对曹妃甸环保的应收债权,公司将向曹妃甸环保积极追偿。前期公司已按照谨慎性原则足额计提了对曹妃甸环保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来源:万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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