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简体中文
  • 繁体中文

热门资讯> 正文

内蒙古博源化工拟回购注销190.75万股限制性股票 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2025-10-17 19:42

内蒙古博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出现变动,3名激励对象离职,12名退居二线,1名退休,4名因职务调整需调减授予数量。公司计划回购注销这些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90.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13%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3,718,739,060股减少至3,716,831,560股,注册资本也将由3,718,739,060元相应减少为3,716,831,560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通知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债权人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若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其债权有效性不受影响,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申报方式如下:

申报事项 详情
申报时间 自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每工作日8:30 - 11:30、14:30 - 17:30
申报地点及材料送达地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2楼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杨祥、禹健雄
传真:0477 8139833
邮箱:yxny@berun.cc
申报所需材料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 债权人为法人: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债权人为自然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 - 邮寄申报: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 传真或邮件申报: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风险及免责提示: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的个人立场和观点,不代表华盛的任何立场,华盛亦无法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原创性。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定前,应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的风险。必要时,请咨询专业投资顾问的意见。华盛不提供任何投资建议,对此亦不做任何承诺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