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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6:56
10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许昌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公司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款人民币3万元。同时,李兴光(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公司经理)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郝文浩(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公司经理)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王振宇(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公司经理)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胥辉歌(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公司综合柜员)因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禁止进入保险业9年。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 |
许金罚决字〔2025〕5号 |
误导销售、虚列佣金和费用 |
罚款人民币25万元 |
许昌金融监管分局 |
2 |
刘军(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
许金罚决字〔2025〕6号 |
虚列佣金和费用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 |
许昌金融监管分局 |
3 |
朱孟强(时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 |
许金罚决字〔2025〕7号 |
误导销售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
许昌金融监管分局 |
4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公司 |
许金罚决字〔2025〕8号 |
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
罚款人民币3万元 |
许昌金融监管分局 |
5 |
李兴光(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公司经理) |
许金罚决字〔2025〕9号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
许昌金融监管分局 |
|
6 |
郝文浩(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公司经理) |
许金罚决字〔2025〕10号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
许昌金融监管分局 |
|
7 |
王振宇(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公司经理) |
许金罚决字〔2025〕11号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
许昌金融监管分局 |
|
8 |
胥辉歌(时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公司综合柜员) |
许金罚决字〔2025〕12号 |
禁止进入保险业9年 |
许昌金融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