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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责任人员合计被罚4200万元

2025-10-14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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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元成(维权)”)连续3年系统性财务造假并最终触发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引发市场关注。

10月10日晚,中国证监会发布严肃查处*ST元成严重财务造假案件的通报。通报称,近日,中国证监会对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ST元成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经查,*ST元成连续3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监管利剑之下,不法行为终被严惩。*ST元成及其主要责任人员收到巨额罚单:中国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3745.46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42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ST元成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中国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连续3年财务造假

又一家上市公司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10月10日晚,*ST元成发布公告称,收到浙江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前,公司于2025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

经查明,*ST元成*ST元成实控人祝昌人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ST元成虚增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根据事先告知书,2020年至2022年期间,在实际控制人祝昌人组织、指使下,*ST元成通过虚增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项目(以下简称“越龙山项目”)劳务和机械成本、虚增相应项目产值等方式,分别虚增营业成本1.58亿元、营业收入2.09亿元、利润总额5046万元。

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追溯调整越龙山项目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但披露的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金额不准确。

此外,*ST元成虚增公司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据了解,2022年9月前后,*ST元成先后收到淮阴区张棉等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结算审定单并加盖公司公章确认,但未及时根据审定结果调整财务记账金额,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41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34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4.33%、24.6%。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追溯调整。

*ST元成或被强制退市

浙江省证监局认为,*ST元成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拟决定对*ST元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745.46万元罚款;对实控人祝昌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800万元罚款,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余4名责任人员也被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ST元成发布公告称,根据《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2020年至2022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将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需要注意的是,*ST元成近年来业绩已经恶化,还面临其他退市风险。7月28日,*ST元成发布公告称,公司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财务类退市风险及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性,预计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为-1.47亿元到-9300万元,同时存在募集资金逾期未归还和流动性风险。

*ST元成官网显示,*ST元成创建于1999年,总部位于浙江杭州,是一家以服务“大环境”为宗旨,以休闲旅游、生态景观、绿色环保为核心领域,以规划设计为引领,以产业投资为发展的产业链一体化的环境综合服务商。

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ST元成是2025年以来第13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指标的上市公司。

监管部门坚持“应移尽移”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证监会在通报*ST元成案时表示,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相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事实上,在此前多起案件通报中,中国证监会已多次作出类似表态。今年9月,中国证监会通报东方通严重财务造假案时表示,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中国证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8月8日在通报*ST高鸿(维权)严重财务造假案时也有类似表述。

中国证监会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证监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线索178件,同比增长51%。

分析人士认为,证券期货类违法犯罪案件是较为复杂的刑事案件类型之一,涉及民事侵权、行政处罚和刑事犯罪的交叉领域。长期以来,证券期货类违法行为因为专业性强、行为隐蔽、行政刑事交叉等因素,为案件的侦查、审理带来较高难度。“应移尽移”是拓宽入口,明确中国证监会和各地方证监局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证券违法行为可能涉嫌犯罪或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所有案件,都应当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等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还强调要及时移送。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书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同时,公司对上述相关拟处罚措施将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ST元成在公告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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