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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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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伏波望族
继博天环境之后,又一家环保上市公司可能因为财务造假退市。
10月10日晚间,*ST元成(维权)连发4则公告,透露了公司可能因财务造假而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况。
▼图片来源:*ST元成
原来,*ST元成连续三年虚增收入和利润,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证监会拟对公司罚款3745.46万元,对5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4200万元,对实际控制人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公司还有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此外,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证监会还会移送给公安机关,相关责任人未来或许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1
连续三年财务造假
实控人10年证券市场禁入
*ST元成,全称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元成股份”,公司创建于1999年,总部位于浙江杭州,是一家以服务于“大环境”为宗旨,以休闲旅游、生态景观、绿色环保为核心领域,以规划设计为引领,以产业投资为发展的产业链一体化的环境综合服务商。
早在今年7月1日,公司就收到了证监会发来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
▼图片来源:*ST元成
到了10月10日,靴子落地,*ST元成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14号),认定公司存在三项违法事实。
第一项,是2020年至2022年期间,在实际控制人祝昌人组织、指使下,元成股份通过虚增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项目劳务和机械成本、虚增相应项目产值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成本1.58亿元、营业收入2.09亿元、利润总额5046万元。
第二项,是2022年9月前后,元成股份先后收到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结算审定单并加盖公司公章确认,但未及时根据审定结果调整财务记账金额,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41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345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4.33%、24.6%。
第三项,是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22年11月元成股份完成了一次定向增发,2022年7月至9月,元成股份披露《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二次修订稿)《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等文件,引用了越龙山项目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前述财务数据不真实、不准确,元成股份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据此,证监会依法决定:
一、对元成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745.46万元罚款;
二、对祝昌人(实际控制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800万元罚款;
三、对周金海(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四、对姚丽花(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五、对余建飞(时任监事、越龙山项目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六、对陈平(时任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此外,祝昌人作为元成股份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组织、指使公司虚增收入和利润,行为恶劣,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拟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除了罚款和市场禁入措施,元成股份还有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开信息显示,元成股份是2017年3月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的,股票代码:603388,由此成为浙江省园林行业A股上市公司。
▼图片来源:元成股份
不过,自2022年以来,元成股份持续亏损,且亏损额逐年扩大,2024年亏损额超过3亿元,2025年半年报继续亏损1.27亿元。
因为2024年营业收入不足3亿元,且净利润亏损,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2 条第(一)项规定,元成股份的股票已于今年4月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ST)。
如果公司2025年年报披露后还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等规定的撤销要件,公司股票也将被终止上市。
▼图片来源:*ST元成
不过,因为财务造假问题,元成股份可能等不到2025年年报披露就有可能退市了。证监会10月10日发文表示,*ST元成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而从2025年10月13日开始,元成股份的股票已经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元成股份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未来,如根据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3
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除了罚款、市场禁入和退市,该案件还有可能涉及刑事处罚。
证监会10月10日的文章称,对于可能涉及的犯罪线索,我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刑法》《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图片来源:证监会
《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条也规定,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也就是说,元成股份的造假行为有可能被立案追诉。而一旦被立案追诉,其实控人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且还要追加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事实上,之前另外一家因为财务造假而退市的公司——博天环境,其原董事长赵笠钧也已于今年6月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图片来源:博天环境
在此之前,5月7日,赵笠钧就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当时相关部门给出的理由是“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2024年,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曾经查明,博天环境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的违法事实,导致博天环境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为此,证监会决定对赵笠钧采取7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博天环境也因此被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相比赵笠钧的“7年证券市场禁入”,元成股份实控人祝昌人的“10年证券市场禁入”更加严重,这或许意味着他面临的刑事处罚也会更加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