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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健盛集团注销1054.51万股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债权人45日内可申报权益

2025-10-10 20:31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发布公告,就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宜通知债权人。

回购与注销股份情况回顾

2025年3月24日,浙江健盛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4月15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中信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10,000万元,不低于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15.33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12个月,回购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9月15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实际回购股份10,545,100股,占总股本的2.99% 。回购最高价格9.98元/股,最低价格8.78元/股,均价9.4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100,000,134.67元。9月17日,公司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10,545,100股股份。

债权人权益申报相关事项

由于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规,自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10月10日)起45日内,债权人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逾期未申报,不影响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公司将按原债权文件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申报债权所需材料如下: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等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债权人为法人,还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另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1月25日,工作日的8:30 - 17:30 。申报地点及材料送达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一路111号。联系人是张望望,邮政编码310000,联系电话0571 - 22897199,传真号码0571 - 22897100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申报,并请在信封或传真首页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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