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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发布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规范回购行为保障各方权益

2025-10-10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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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股份回购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股份回购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公司章程》制定。

适用情形明确 维护公司与股东权益

公司回购股份适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转换可转债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等情形。其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需符合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等条件之一。

回购实施条件与方式严格规定

回购需满足公司股票上市已满6个月(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并减少注册资本的除外)、最近1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等条件。回购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方式及其他允许方式。因员工持股等特定情形回购的,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资金来源与规模安排合理规划

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包括自有资金、发行优先股、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等。回购规模方面,应明确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资金总额上下限,上限不得超出下限1倍。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的,需说明合理性。回购期限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为不超过12个月或3个月。

实施程序与信息披露规范透明

享有提案权的提议人可向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收到提议后应立即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回购方案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包括回购报告书、回购进展情况等。回购方案非因充分正当事由不得变更或终止,回购期限届满或实施完毕应停止回购并公告结果。

回购股份处理遵循规定

已回购股份应按披露用途办理转让或注销事宜。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的股份,可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但需遵守相关限制。减持所得资金应用于主营业务,出售计划需经董事会通过并提前披露。

南亚新材此次发布的股份回购管理制度,从回购适用情形、实施条件到程序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有助于公司依法依规实施回购,保障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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