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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4年虚增上亿利润,沈阳化工或被处700万罚款,维权征集已开始

2025-10-10 10:12

近日,沈阳化工(000698.SZ)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沈阳化工拟被处以700万元的罚款,公司多名高管也面临不同程度的处罚。目前,沈阳化工投资者维权征集正在进行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报名维权(详见文末)。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沈阳蜡化)为沈阳化工的全资子公司,2018年至2021年,沈阳蜡化为满足管理及考核要求,通过在成本核算过程中人为调整原材料生产投入数量、半成品和产成品数量以及延迟确认存货的方式虚减(虚增)营业成本,虚增(虚减)利润总额、虚减存货。

上述行为导致沈阳化工 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8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1.30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30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比重达到80.44%,虚减存货5.09亿元;《2019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2.0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04亿元;《2020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1.0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04亿元;《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成本1.48亿元,虚减利润总额1.48亿元。沈阳化工已披露相关公告对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另查明,当事人主动供述相关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

辽宁证监局拟决定对沈阳化工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的罚款;对沈阳化工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沈阳蜡化时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孙泽胜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的罚款;对沈阳化工时任总会计师李忠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对其余3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到120万元不等的罚款。此外,孙泽胜和李忠还将分别面临8年和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沈阳化工称,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所涉事项系 2018 至 2021 年度财务指标虚假记载问题,公司已进行深刻的自查自纠及整改,并已对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维权索赔征集已经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沈阳化工000698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19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28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索赔相关咨询

客服电话:952555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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