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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3 11:47
日前,浙江省政府批复,原则同意《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龙门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浙江省绍兴市蕺山(书圣故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1—2035年)》《绍兴市越城区前观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2035年)》《绍兴市越城区石门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23—2035年)》《余姚市河姆渡镇浪墅桥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3—2035年)》《宁海县一市镇箬岙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3—2035年)》《兰溪市永昌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兰溪市女埠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永康市古山镇胡库下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浙江省天台县平桥镇张思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天台县南屏乡山头郑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
《批复》提到,杭州市、绍兴市、余姚市、宁海县、兰溪市、永康市、天台县要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的保护工作,保持和延续传统风貌,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促进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充分彰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的特色和形象。
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保护和管理的依据,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必须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要将保护规划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加强相关规划与保护规划的衔接。加快历史建筑公布、挂牌、测绘建档工作,依法合理适度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经依法批准的保护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必须按法定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