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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19:22
2025年9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6名相关责任人开出罚单。中信银行因多项违规行为被警告并罚款1535.7万元,6名相关责任人也因对部分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3.5万元至17万元不等的罚款,总计罚款1573.7万元,公示期限均为五年。
中信银行多项违规行为受罚
根据银罚决字〔2025〕6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信银行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账户管理规定、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等。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对中信银行作出警告,并罚款1535.7万元的处罚。
6名责任人因相关违规行为被罚
同时,6名时任中信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也因对部分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而受到处罚: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 | 罚款金额(万元) |
---|---|---|---|
潘某明(时任中信银行个人信贷部系统数据处副处长) | 银罚决字〔2025〕61号 | 对中信银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 | 7 |
朱某龙(时任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 | 银罚决字〔2025〕62号 | 对中信银行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 | 17 |
魏某(时任中信银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 | 银罚决字〔2025〕63号 | 对中信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 | 3.5 |
任某鹏(时任中信银行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 | 银罚决字〔2025〕64号 | 对中信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 | 3.5 |
张某(时任中信银行国际业务运营中心负责人) | 银罚决字〔2025〕65号 | 对中信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负有责任 | 7 |
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合规经营的严格要求,银行需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各项业务合规开展,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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