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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铁拟回购注销5478.7万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将减少

2025-09-29 17:43

2025年9月29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中国中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条件未达成,公司董事会决定对67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4,786,990股已获授但未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中铁总股本将由24,741,008,919股减少至24,686,221,929股,注册资本也相应由24,741,008,919元减少为24,686,221,929元。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2025年9月30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申报债权所需材料如下: -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若债权人为法人,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若债权人为自然人,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在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1月13日期间,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请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中国中铁广场A座董事会办公室 - 邮编:100039 - 电话:010 - 51878413 - 传真:010 - 51878417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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