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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08:01
(来源:国金证券研究所)
摘要
贸易冲突频发,全球化为破局之法。根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中的案件披露数据统计,1996年至今轮胎行业发生的贸易救济累计案件76起,反倾销为主要类型,累计59起,占比达到78%;反补贴累计有9起,占比为12%。从被诉方情况来看,我国单独被诉的案件数量有38起,占比达到50%,此外还有4起保障措施和1起337调查案件涉及到多个国家和地区,也包含我国企业。其中美国对我国累计立案数量最多,达到11起。美国在2007-2016年期间陆续对我国不同的轮胎产品发起贸易救济立案,虽然短期造成我国轮胎对美出口的下滑,但随着我国轮胎企业出海建厂通过东南亚实现了较好的转移供应。我国轮胎企业第一轮集中出海建厂发生在2013-2015年期间,以赛轮轮胎、玲珑轮胎、森麒麟和中策橡胶为代表的龙头胎企在越南和泰国的海外基地陆续投产,美国乘用车胎泰国和越南的进口占比从2014年的6%持续提升至2020年的33%,卡客车胎泰国和越南的进口占比从2014年的8%提升至2022年的42%。但随着东南亚供应占比的持续提升,美国从2020年开始陆续对东南亚部分地区轮胎发起双反调查,考虑到全球贸易政策的波动性,只有实现了全球化布局才能较好防范贸易风险,目前头部轮胎企业在完成东南亚布局后已经开始第二轮出海,布局地点以非洲、南美和部分欧洲地区为主。
欧洲轮胎市场需求具备支撑,新增产能有限且扩产周期相对较长。从全球轮胎市场分布来看,2024年欧洲乘用车胎需求为4.8亿条,占比高达29%;卡客车胎需求量为3150万条,占比为15%。根据鲲轮天下统计数据,2024年欧洲累计有93个轮胎工厂,包含29个品牌且以海外企业为主,主要分布在俄罗斯和德国法国等地区。从欧洲轮胎产能的变化趋势来看整体产能增量有限,众多海外胎企的欧洲工厂均有关停或减产的规划,新建或扩产项目大多位于东欧地区,结构上呈现出向东部转移的趋势。
欧盟反倾销背景下,具备海外产能增量的龙头胎企将持续受益。2017年欧盟对我国卡客车胎发起双反调查,随着我国胎企东南亚基地产能爬坡放量,欧盟进口自泰国的卡客车胎数量从2018年的93万条提升至2024年的277万条,占比从6%提升至13%;进口自越南的卡客车胎数量从2018年的16万条提升至2024年的152万条,占比从1%提升至7%;中泰越三国的进口占比在2024年仍然高达56%。2025年5月21日,欧盟对我国乘用车和轻卡胎发起反倾销调查,初裁实施时间预计在2026年1月,并且设置3个月的追诉期。2024年欧盟乘用车胎进口量同比增长16%达到1.45亿条,进口自中国的数量为8694万条,占比高达60%。若本次欧盟反倾销裁定税率较高,考虑到短期供应紧缺且海外产能扩建周期相对较长,预计未来2-3年海外产能出口欧盟订单将会具备较好的涨价弹性和盈利空间,头部胎企也能把握机会进一步扩大全球市占率。
虽然轮胎行业仍然存在竞争加剧、双反关税、原料价格抬升等风险,但从产业趋势角度来看,一方面需求端在消费降级背景下高性价比的轮胎市场仍然具备增长潜力,远期国产轮胎能抢占的市场空间天花板相比之前会更高,供给端较多海外胎企开始关闭和缩减部分产能,而国内头部胎企已经开始第二轮出海,稳固自身性价比优势的同时继续提升抗风险能力;另一方面政策端如果欧盟反倾销税率落地,那么短期海外产能供应会相对紧张,实现全球化布局且具备海外产能增量的轮胎企业的欧盟订单有望实现量价齐升,同时美国市场原本竞争加剧的局面也将得到缓解,进一步推动轮胎行业格局优化,关注率先出海且海外布局相对完善的国产胎企。
风险提示
原料价格大幅波动、国际贸易摩擦、海运费大幅波动、汇率波动、国内企业海外建厂导致竞争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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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历史复盘:贸易摩擦如何影响国产轮胎?
1.1 贸易冲突频发,反倾销和反补贴为主要限制手段
1.2 美国市场:全球化为破局之法,头部胎企持续布局的能力更强
二、欧盟反倾销:化危为机,看好龙头胎企市占率提升
2.1 欧洲市场:需求具备支撑,供给增量有限
2.2 卡客车胎双反:阶段性承压,通过东南亚基地实现补充供应
2.3 乘用车胎反倾销:海外产能稀缺性有望提升,中期将推动格局优化
三、风险提示
正文
一、历史复盘:贸易摩擦如何影响国产轮胎?
1.1 贸易冲突频发,反倾销和反补贴为主要限制手段
贸易救济措施是指为维护公平贸易和正常的竞争秩序,世贸组织允许成员方在进口产品倾销、补贴或过激增长等给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使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手段,对国内产业进行救济的措施。反倾销和反补贴针对的是存在倾销和补贴的不公平贸易行为,纠正的是企业的价格歧视以及由于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补贴而使其出口产品获得的不公平竞争优势;保障措施是针对进口激增的情况而采取的紧急进口限制措施,是成员方履行义务时的“例外条款”和“安全阀”。成员方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均要经过立案调查,所采取的措施均包括征收特别关税,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还可以实施价格承诺,保障措施还可以实施进口数量限制。
全球贸易冲突不断发生,反倾销案件占比最高。在1995年至2025年期间,全球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中,反倾销6808起,占比83%;反补贴766起,占比9%;保障措施494起,占比6%;特别保障措施89起,占比1%。从立案趋势来看,过去30年期间,全球发起贸易救济原审立案累计超过8000起,其中2024年共442起,同比增速为93%,立案数量创历史新高,也能反映出近几年全球贸易形势变得再次紧张的状态。
全球对我国发起的贸易救济原审立案数量震荡向上,占全球贸易救济案件比例较高。1995年至今,全球对我发起贸易救济原审立案累计2668起,占全球贸易救济案件的比例达到33%;其中2024年共199起,同比增速为129%,占全球贸易救济案件的比例达到45%。从贸易救济案件类型来看,全球对我国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中,反倾销1866起,占比70%,反补贴253起,占比9%,保障措施460起,占比17%,特别保障措施89起,占比3%。
化工行业涉案数量领先,印度和欧美地区对我国发起贸易救济案件较多。从涉及行业来看,1995年至2025年,全球对我国贸易救济案件排名前三的行业分别为化学原料和制品工业(491起,占比为18%),金属制品工业(434起,占比为16%),钢铁工业(327起,占比为12%)。过去30年期间,全球对我国贸易救济案件中,排名前三的申诉国家/地区分别为印度(409起,占比为15%)、美国(407起,占比为15%)、欧盟(222起,占比为8%)。
轮胎行业的贸易救济案件类型以反倾销为主,我国为主要被诉方。根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中的案件披露数据统计,1996年至今轮胎行业发生的贸易救济累计案件为76起,尤其在2012-2020年期间争端频发,累计贸易救济立案数量达到39起,其中单年度立案数量最多的为1997年和2016年,1997年是由于南非对多个国家发起客车轮胎的反倾销调查,2016年则是因为美国对我国、印度等地多个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从轮胎行业贸易救济案件类型来看,反倾销为主要类型,累计59起,占比达到78%;其次为反补贴,累计有9起,占比为12%。从轮胎行业中的被诉方分布情况来看,我国单独被诉的案件数量有38起,占比达到50%,此外还有4起保障措施和1起337调查案件涉及到多个国家和地区,也包含我国企业。
美国对我国轮胎发起的贸易救济立案数量最多,近几年我国被诉的案件数量有所回落。从对我国发起贸易救济立案申诉的地区来看,美国累计立案数量为11起,占比达到26%,巴西累计立案数量为6起,占比达到14%,印度累计立案数量为5起,占比为12%。从立案数量趋势来看,近几年随着我国轮胎企业的全球化布局推进,针对我国轮胎行业的贸易救济立案数量有所回落。从案件类型来看,反倾销占比仍然最高,累计案件数量为30起,占比为70%,其次为反补贴,有6起,占比为14%。
1.2 美国市场:全球化为破局之法,头部胎企持续布局的能力更强
美国多次对我国轮胎行业发起双反调查,且调查涉案产品种类较多。从法律依据来看,美国是普通法系国家,其反倾销法和反补贴法不仅包括成文法,还包括相关法院判例。其中成文法包括两部分:一为国会通过的立法;二为主管机构制定的部门规章。此外,作为判例法国家,美国法院判例所确立的规则通常对未来案件具有约束力。美国负责反倾销和反补贴工作的机构主要是美商务部(DOC)和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美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是执行双反措施令的主管机构。从调查流程来看,美国反倾销调查和反补贴调查的基本程序都包括原审调查、行政复审和日落复审,其中行政复审也称为年度复审,在征收双反税后每年复审再次确定最新税率或撤销税令;日落复审为五年一次的例行复审。从差异性来看,反倾销调查还有新出口商复审和反规避调查等类型,反补贴调查还有情势变更复审等。
从反倾销的调查决策流程来看主要包含立案、初裁、终裁和执行这几个环节:
①立案:美商务部审查申请人提交的倾销申请并决定立案后,通知被调查国政府、出口商以及美国际贸易委员会。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收到损害申请书或美商务部的立案通知后,将尽快开始损害调查。如在调查过程中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收到美商务部决定不受理案件的通知,则在收到美商务部通知后自动终止损害调查。
②初裁:美商务部和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是两个独立的调查机构,分别负责倾销和损害的调查与裁决。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先对损害作出初裁,再由美商务部对倾销作出初裁。美商务部如果作出肯定性初裁,则应按照估算的倾销幅度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如果作出否定性初裁,则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但应继续进行调查。
③终裁:由美商务部先作出倾销终裁,然后由美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损害终裁。若美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损害终裁是肯定性的,整个调查将完成。如果损害终裁是否定性的,则终止反倾销调查。
④反倾销税令的执行:在肯定性初裁或终裁作出后,美商务部会将相关裁决通知美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后者根据通知中止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清关,并根据反倾销税令征收保证金或税金。
从反补贴调查流程来看,一旦美商务部决定立案,整个调查过程须经过以下五个阶段:
①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损害初裁:美国际贸易委员首先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或实质阻碍了美国国内产业的建立作出初裁。若美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肯定性初裁,则进入下一阶段;否则,案件终止。
②美商务部补贴初裁:美商务部进行调查并对被调查产品是否接受补贴作出初裁。如果得出肯定结论,美商务部可以采取临时措施,即要求被调查产品在进口时按预计反补贴税率交纳相应的保证金、保函或其他担保。无论美商务部作出肯定性初裁还是否定性初裁,案件都进入下一阶段。
③美商务部补贴终裁:美商务部会就应诉方所提供的信息开展实地复核。如果美商务部作出肯定性终裁,则进入下一阶段;否则,案件终止。
④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损害终裁:美国际贸易委员会的终裁包括八个步骤,完成调查和投票等流程后,需要将终裁通报美商务部。
⑤发布反补贴税令:如美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均作出肯定性终裁,美商务部即可下令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对该进口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其税率应与终裁中认定的补贴幅度一致。
美国对我国轮胎多次发起双反调查,相关贸易政策限制影响延续至今。自2007年开始美国陆续对我国轮胎发起贸易救济立案调查,贸易救济措施以反倾销和反补贴为主,此外还在2009年对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发起过特别保障措施,2013年对部分轮胎产品发起过337调查。从时间线来看,2013-2016年期间发起的调查立案数量较多,其中2014年对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发起双反调查,2016年陆续对非公路用轮胎、卡车和公用汽车轮胎发起双反调查。从市场需求容量角度来看,乘用车胎和卡客车胎为两大核心的轮胎产品类型,美国对我国轮胎发起的双反调查也切实影响了我国轮胎的对外出口走向。
美国对我国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采用特别保障和双反等措施限制进口。2009年发生中美轮胎特保案,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三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特别关税。2014年开始双反调查,最终裁定的反倾销税率为14.35%-87.99%,反补贴税率高达20.73%-116.73%,对我国轮胎输美带来持续打击。
美国乘用车轮胎进口需求支撑力度较强,在多重贸易救济措施打击下进口自中国轮胎数量显著回落。从美国整体进口情况来看,2024年乘用车胎进口量同比增长2%达到1.69亿条,过去20年期间的进口量呈现出增长趋势,其中2009年在金融危机影响下美国轮胎整体需求和进口需求都显著下滑,根据米其林年报数据,2009年北美乘用车和轻卡胎原配市场同比下滑32.3%,替换市场同比下滑2.3%;在需求支撑不足的背景下,美国乘用车胎进口量同比下滑27%,从1.38亿条下滑至1亿条出头。从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胎变化来看,2009年之前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进口量从2000年的412万条增长至2009年的3741万条,年均复合增速达到28%。2009年9月开始美国对我国实施长达3年的限制关税,因而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胎数量持续下滑,在2011年时降低至2238万条,相比2009年时的进口量下滑了40%。随着特保案关税影响的逐渐消退,美国进口自我国的乘用车胎数量显著回升,在2013年达到了4604万条,但由于2014年美国对我国乘用车胎发起双反,且裁定税率较高导致进口量快速下滑,在2020年时降低至248万条,相比2013年时的进口量下滑了95%。2020年至今美国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胎数量一致处于低位波动的趋势。从美国乘用车胎进口地区结构变化来看,2009年时进口自中国的占比高达37%,在2011年时阶段性降低至19%后在2013年时回升至32%,然后占比开始快速下滑,2019年时占比仅为2%。
美国对我国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主要采取双反的限制措施。2016年2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16年6月原审初裁反补贴税率为17.06%-23.38%,8月原审初裁反倾销税率为20.87%-22.57%;2017年1月原审终裁反倾销税率为9%-22.57%,反补贴税率为38.61%-65.46%。2017年2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对进口自中国的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否定性产业损害终裁,结果为否定性裁决,美国商务部将不会对进口自中国的涉案产品颁布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令。直到2019年2月15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并且在2024年的复审中得到肯定性终裁结果。
美国卡客车轮胎进口需求震荡向上,贸易政策限制下进口自中国轮胎数量大幅下滑。从美国过去20年的进口趋势来看,2006年之前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随着金融危机到来进口量也开始回落,2010年重新开始步入增长期,仅有2014年出现阶段性回落后整体进口量基本稳定在4000万条出头的水平,2021年开始随着全球轮胎行业供应链的重构,美国进口量出现显著增长,从2020年的4121万条提升至2024年的5860万条。从进口自中国的卡客车胎变化来看,2007年之前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进口量从2000年的188万条增长至2007年的1303万条,年均复合增速达到32%。2008-2018年期间进口量呈现区间震荡的状态,其中2016年美国对我国卡客车胎进行了双反立案调查,也导致2016-2017年连续2年进口量下滑,从2015年时的1191万条下滑至2017年的801万条,但由于2017年2月产业损害终裁结果为否定性,并未对我国实施双反税令,因而2018年进口量快速回升至1000万条以上。但随着2019年2月美国商务部正式对我国卡客车胎征收双反税,进口自我国的卡客车轮胎数量开始大幅下滑,2019年进口量同比下滑65%至367万条,近两年进口量已经下滑至200万条以下。从美国卡客车胎进口量地区占比来看,2007年时进口自中国的占比高达36%,在2015年时仍然维持在30%以上,随着双反调查开始占比在2017年下滑至19%,2018年阶段性回升至25%,2019年开始正式征收双反税后占比快速下滑至9%,2024年时占比已经下滑至3%。
随着我国轮胎企业出海建厂,中国供应占比下滑的同时东南亚供应占比持续提升。复盘我国轮胎出海建厂的历程,第一轮集中出海布局发生在2013-2015年期间,以赛轮轮胎、玲珑轮胎、森麒麟和中策橡胶为代表的龙头胎企在越南和泰国的海外基地陆续投产。虽然美国从2014年开始陆续对我国乘用车胎和卡客车胎发起双反,但随着头部胎企海外产能的持续爬坡,中国进口占比下滑的同时泰国和越南地区的进口占比出现了快速提升,乘用车胎泰国和越南的进口占比从2014年的6%持续提升至2020年的33%,然后因为美国对泰国和越南乘用车胎发起双反导致出口占比出现阶段性下滑;卡客车胎泰国和越南的进口占比从2014年的8%提升至2022年的42%,随着2023年美国开始对泰国卡客车胎发起双反,泰国的进口占比也开始有所回落。
我国轮胎企业开启新一轮出海,头部胎企全球化布局持续完善后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从美国对外发起双反的历史来看,在2013-2016年期间对我国轮胎产品陆续发起了双反等贸易限制措施,我国头部胎企也通过出海东南亚实现了转移供应,但随着东南亚供应占比的持续提升,美国从2020年开始陆续对东南亚部分地区轮胎发起双反调查,考虑到全球贸易政策的波动性,只有实现了全球化布局才能较好防范贸易风险,目前头部轮胎企业在完成东南亚布局后已经开始第二轮出海,布局地点以非洲、南美和部分欧洲地区为主。
二、欧盟反倾销:化危为机,看好龙头胎企市占率提升
2.1 欧洲市场:需求具备支撑,供给增量有限
欧洲为全球最大的乘用车胎消费市场。从全球轮胎市场需求分布来看,2024年全球乘用车胎需求16.4亿条,乘用车胎的消费与出行需求和经济发展程度相关,因而欧美为核心消费市场,其中欧洲市场需求为4.8亿条,占比高达29%;北美市场需求为4亿条,占比为29%;2024年全球卡客车胎需求为2.1亿条,卡客车胎和基建领域需求关联度更高,因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需求量更高,核心的消费市场为亚洲地区,欧洲地区消费量仅有3150万条,占比为15%。
乘用车胎需求支撑相对更强,结构上看替换消费为核心市场。从欧洲轮胎需求的变化情况来看,2016-2024年期间整体需求基本在5亿条左右波动,除了2020年出现阶段性回落。乘用车胎需求自2016年开始基本维持在4.5亿条以上,其中配套市场需求在2016-2019年期间维持在1亿条以上,2020年至今维持在8000万条左右波动,替换市场呈现出波动增长的态势,2024年突破4亿条,同比增长8.6%;卡客车胎需求量自2016年开始基本维持在3000万条以上,其中配套市场波动性明显,2024年需求量下滑至600万条以下,同比下滑幅度为20%,替换市场自2021年开始需求一直维持在2500万条以上。从需求结构上来看,替换市场占比较高,2024年乘用车胎替换市场占比为84%,卡客车胎替换市场占比为81%。
欧洲轮胎工厂以海外头部企业为主,主要分布在俄罗斯和德国法国等地区。根据鲲轮天下统计数据,2024年欧洲累计有93个轮胎工厂,包含29个品牌,其中米其林有23个工厂,占比达到25%,固特异有11个工厂,占比达到12%,倍耐力有9个工厂,占比为10%,头部三家轮胎工厂数量占比接近一半。从地区分布情况来看,俄罗斯有13个工厂,占比为14%,法国和德国均分别有12个工厂,占比均为12%。
欧洲地区整体产能增量有限,结构上呈现出向东部转移的趋势。从欧洲轮胎产能的变化趋势来看,众多海外胎企的欧洲工厂均有关停或减产的规划,其中米其林计划关闭1家法国工厂、3家德国工厂和1家英国工厂,还有1家波兰工厂产能计划转移;固特异计划关闭2家德国工厂;普利司通计划关闭比利时和西班牙工厂;优科豪马计划关闭捷克工厂;诺记关闭了俄罗斯工厂;阿波罗计划关闭荷兰工厂。从未来新增产能规划来看,新建或扩产项目大多位于东欧地区,其中米其林波兰工厂为改造项目,韩泰匈牙利工厂、阿波罗匈牙利工厂和耐克森捷克工厂均为扩建项目,俄罗斯也有2家工厂有复产或建厂规划,诺记罗马尼亚工厂已经进入爬坡期,此外锦湖也规划在欧洲建设1家轮胎工厂,具体选址仍在评估中。
2.2 卡客车胎双反:阶段性承压,通过东南亚基地实现补充供应
欧盟对我国卡客车轮胎发起双反调查,复审后相关限制措施延续至今。2017年8月11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中国的全新或翻新卡客车轮胎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8年5月7日,裁定临时反倾销税52.85-82.17欧元/每单位;2018年10月22日,反倾销税终裁结果为42.73-61.76欧元/每单位;2018年11月12日,反倾销税修改为0-39.98欧元/每单位,反补贴税为3.75-57.28欧元/每单位。2019年1月15日与2月6日,中橡协代表企业向欧盟普通法院分别提交反倾销终裁起诉书和反补贴终裁起诉书,指出欧委会在“双反”终裁中存在的若干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请求欧盟普通法院撤销“双反”税令。2019年底中橡协向欧盟普通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就本案进行庭审,2020年初至2021年初本案程序暂缓。2022年5月4日,欧盟普通法院公布了一审裁决,最终判决完整撤销欧委会有关对华卡客车轮胎的“双反”税令,撤销效果覆盖提出诉讼的企业。直至2023年10月和11月陆续开始反倾销和反补贴的期终复审立案,在2025年时最后终裁结果仍然维持了0-35.74欧元/每单位的反倾销税和3.75-57.28欧元/每单位的反补贴税。
欧盟卡客车轮胎进口需求呈现增长态势,中国轮胎进口占比随贸易政策变化出现波动。从欧盟过去20年的进口趋势来看,2016年之前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2016-2019年期间进口量在1500万条左右波动,2020年在英国脱欧的背景下进口量显著回落后再次步入增长期,从2020年的1380万条提升至2024年的2058万条,年均复合增速为11%。从欧盟对我国卡客车胎实施双反税率的时间线来看,随着2018年双反税令的实施,当年进口自中国的卡客车胎同比下滑38%至467万条,2019年时继续下滑27%至339万条;由于2020年初至2021年初本案程序暂缓,叠加2022年双反税令撤销,进口自中国的卡客车胎数量开始回升,2024年进口自中国的卡客车胎数量同比增长28%至726万条。从欧盟卡客车胎进口量地区占比来看,2017年时进口自中国的占比高达48%,在双反税影响下占比在2019年下滑至23%,后续随着相关税令的暂缓实施和撤销,进口自中国的占比在2024年回升至35%。与此同时,随着头部轮胎企业东南亚基地产能爬坡放量,欧盟进口自泰国和越南的卡客车胎占比也显著提升,其中欧盟进口自泰国的卡客车胎数量从2018年的93万条提升至2024年的277万条,占比也从6%提升至13%;欧盟进口自越南的卡客车胎数量从2018年的16万条提升至2024年的152万条,占比从1%提升至7%;中国、泰国和越南三国的进口占比在2017年时达到了52%,虽然在双反影响下阶段性回落至2019年的38%,但随着头部胎企出海布局的推进,三国进口占比在2024年时已经回升至56%。
2.3 乘用车胎反倾销:海外产能稀缺性有望提升,中期将推动格局优化
欧盟反倾销调查包含的流程较多,因而整体时间周期较长。欧盟贸易救济措施决策机制是欧盟共同贸易决策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贸易救济措施的具体调查和实施、决策机构上看,主要起作用的包括3大机构,分别为:欧盟委员会(调查机构)、反倾销咨询委员会(咨询与监督机构)、欧盟部长理事会(决定机构);此外在涉及贸易救济措施的立法与对外谈判方面,欧盟内部的133委员会(由各成员国常驻欧盟机构副代表组成)和常驻代表委员会也起着重要作用。欧洲议会在反倾销问题上对欧委会也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欧盟海关是反倾销措施的具体执行机构。同时,根据欧盟法律,对欧委会的倾销调查决定,当事方可以在欧盟法院体系寻求司法审查。从欧盟反倾销调查基本程序来看,除了一般的原审调查、日落复审、期中复审、反规避调查和新出口商复审以外,还包含反吸收调查和退税调查。
欧盟对我国乘用车和轻卡胎发起反倾销调查,初裁实施时间预计在明年1月。2025年5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反对不公平轮胎进口联盟于2025年4月7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新乘用车和轻型卡车充气橡胶轮胎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为用于载重指数不超过121的机动车(包括旅行车和赛车)、公共汽车或卡车的新乘用车和轻型卡车充气橡胶轮胎。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根据最新的时间节点来看,原定于2025年11月21日公布的初裁结果被延至12月23日,初裁实施时间从12月21日推迟至次年1月21日,并且设置3个月的追诉期,终裁实施时间则从2026年6月19日延后至7月18日。
欧盟乘用车胎进口需求支撑较强,对我国的进口依赖度较高。从欧盟整体进口情况来看,2007年之前乘用车胎进口量快速增长,从2000年的5469万条提升至2007年的1亿条,2008年在金融危机影响下进口量有所回落,直至2013年期间进口量基本在1亿条左右波动,然后再次进入增长期,从2014年的1.1亿条持续提升至2018年的1.47亿条,2020年进口量显著回落是因为英国脱欧导致的,持续排除英国脱欧影响,自2013年开始进口量基本一直呈现出增长趋势,2024年乘用车胎进口量同比增长16%达到1.45亿条。从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胎变化来看,2011年之前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进口量从2000年的338万条增长至2011年的4983万条,年均复合增速达到28%,2012年阶段性回落后再次进入增长期,从2012年的4246万条提升至2019年的7432万条,英国脱欧后,进口自中国乘用车胎从2020年的5294万条提升至2024年的8694万条。从欧盟乘用车胎进口地区结构来看,2024年进口自中国的数量比例高达60%。
欧盟若对我国乘用车胎实施反倾销税令,将有望推动市场供应格局优化。我国轮胎行业多次遭受过双反等贸易措施限制,复盘之前每轮贸易救济措施带来的影响,可以发现虽然短期对我国轮胎行业出口造成压制,但进行了贸易限制的市场由于限制进口后往往会导致短期供应不足,从而实现细分市场供需优化进而推动产品盈利改善,因而具备突破贸易限制壁垒的龙头胎企反而能从中受益,例如我国部分轮胎企业通过布局东南亚基地化解了美国对我国多个轮胎产品的双反打击,以及较好防范了欧盟对我国轮胎双反带来的风险。若本次欧盟反倾销裁定税率较高,考虑到短期供应紧缺且海外产能扩建周期相对较长,预计未来2-3年海外产能出口欧盟订单将会具备较好的涨价弹性和盈利空间,头部胎企也能把握机会进一步扩大全球市占率。
三、风险提示
原料价格大幅波动:橡胶、炭黑和钢丝帘线等原材料占据国内轮胎企业生产成本的70-80%,若这些原料的价格大幅上涨那么公司的产品毛利率会受到影响。
国际贸易摩擦:部分国家和地区对中国轮胎企业加征了双反等关税,相关的贸易摩擦对国内轮胎公司出口造成明显冲击,若后续出现新的贸易摩擦和贸易政策变化等,会对部分企业的出口市场造成影响。
海运费大幅波动:海运费暴涨暴跌会对国内轮胎企业的出口销售造成较大影响,若后续海运费再次出现大幅波动,行业将会继续受到影响。
汇率大幅波动:目前国内轮胎企业的出口收入占比均较高,若人民币汇率大幅波动可能对相关企业的收入和汇兑损益造成影响。
国内企业海外建厂导致竞争加剧:目前较多国内轮胎企业均在海外布局建厂,项目规划产能投放后行业供给增加可能会导致海外市场竞争加剧,进而影响相关企业的海外业务收入和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