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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 19:00
9月26日晚间,新华锦披露公告称,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于9月29日停牌1天,9月30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实施后A股简称为ST新华锦。
公告显示,新华锦于2025年8月26日收到青岛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张建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截至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的,则为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者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
新华锦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新华锦集团及其关联方尚未归还占用资金,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4.06亿元,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同日晚间,美晨科技披露公告称,公司股票自9月29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9月30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9月30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美晨科技”变更为“ST美晨”;股票代码不变,仍为“300237”;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美晨科技表示,根据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2014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文/资本秘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