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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6:16
近日,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2024年4月至12月,公司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子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额2758.63万元,年底余额55.16万元,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25年1月底已清偿,但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人员因违规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将严格整改,规范资金往来,加强学习,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此次监管措施不影响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