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正文
2025-09-24 07:19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9 月 9 日,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40,简称 “运达科技”)发布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宣布 41 岁的沈力先生当选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此次选举以 9 票全票赞成获得通过,这位手握超 5 亿身价、兼具 “四大” 履历与技术资质的精英人士,将正式跻身这家轨道交通智能科技上市公司的核心管理层。
沈力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信息技术高级工程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曾任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经理、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智象达行(成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四川智象启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扬斯(成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四川智象知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松山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琼思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执行董事、猎风(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杭州鸿宇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力先生通过智象达行(成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44,369,664 股。
一个非常有钱且背景很牛的人,当上了一家上市公司(运达科技)的“二把手”。
核心信息提炼一下:
主角是谁? 沈力,40岁左右。
他多有钱?因为他持有这家公司很多股票,按当时股价算,价值超过5.5亿人民币。
他什么来头?
名校毕业:上海交大硕士。
专业头衔:既是信息技术高级工程师,又是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
金光闪闪的履历:以前在“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普华永道当过高级经理,也在一家通信公司做过董事、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经验非常全面。
现在是老板:目前自己开着好几家公司(比如智象启元、扬斯科技等)。
发生了什么?他当选为“运达科技”这家公司的副董事长了。
怎么当上的? 公司的董事会全票通过(9票赞成,0票反对)。
简单总结: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精英人士职业生涯再上高峰的案例。一个从顶级会计师事务所出来的牛人,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和财务经验后,自己创业成功,并通过持股成为一家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最终进入核心管理层担任要职。
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9日在成都高新区康强四路 99 号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人数: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何鸿云、朱金陵、王玉松、周晓莉以现场表决方式出席,沈力、徐总茂、顾诚、黄庆、吉利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4.会议的主持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鸿云先生主持。
5.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沈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时止。沈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而产生的,目的是保证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本次对外担保没有反担保措施,本次担保金额相对较低,担保的主债务系因相关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发生,被担保对象均系公司的子公司,且各子公司均正常经营,不存在到期未清偿的较大债务,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在担保限额内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9 日
沈力先生,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信息技术高级工程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曾任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经理、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智象达行(成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四川智象启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扬斯(成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四川智象知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松山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琼思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执行董事、猎风(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杭州鸿宇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力先生通过智象达行(成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 44,369,664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公司章程》第 99 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条及 3.2.4 条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300440 证券简称:运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2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
一、本次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2025 年 7 月 21 日,持有本公司股份 146,809,324 股,占总股本比例 33.0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10,521,800 股后的股本 433,396,800 股比例 33.87%)的公司控股股东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创新”)与智象达行(成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象达行”)签订了《关于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公司 44,391,86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比例 10.00%)转让给智象达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的进展及补充协议内容
2025 年 8 月 1 日,运达创新与智象达行签订了《<关于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简称“本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内容主要如下:
甲方:运达创新(成都)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智象达行(成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双方同意,《股份转让协议》之“第二条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之“股
份转让价款的支付”的约定变更为:
本次交易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具体支付方式和期限为:
股份转让价款按下列支付安排分三期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1. 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生效后 5 日内,支付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1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至甲方指定账户。
2. 标的股份转让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文件后 10 日内支付第二笔转让价款人民币 1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至甲方指定账户。
3. 标 的 股份 完成 过 户登 记 后 30 日内 支付 第 三笔 转让 价 款人 民 币2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至甲方指定账户。
(二)各方同意并确认,本补充协议系《股权转让协议》的组成部分,如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任何一方均不因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存在任何纠纷或争议。
三、其他说明
1. 本次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协议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3. 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关于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