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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8.87亿!前总工程师泄密被判刑

2025-09-24 07:02

      在竞争激烈的锂电材料行业,一场牵涉两家上市公司、8.87亿天价索赔的商业秘密侵权连环诉讼,近期迎来最新进展。

9月15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赐材料”)发布公告,披露其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九江天赐”)诉李某、郑某某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的终审判决结果。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对一审刑期进行了改判,但高额罚金与追缴等维持原判。

案情回顾

2024年7月19日,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人民检察院向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李某、郑某某侵犯了天赐材料全资子公司九江天赐商业秘密。

九江天赐拥有的液态六氟磷酸锂生产工业化技术,是天赐材料稳居行业头部地位的关键。为保护该商业秘密,九江天赐专门建立了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并采取了保密措施。

涉案人员李某于2017年8月入职九江天赐,签订了《劳动合同》《商业保密、竞业限制协议》等,并先后担任电池生产部工艺技术总监、总工程师等职务,深入掌握该项核心技术资料。2021年5月离职后,他违反保密义务,伙同郑某某,将非法获取的技术资料泄露给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永太科技”)等相关方。

天赐材料称,这些技术资料被运用于永太科技控股子公司邵武永太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永太高新”)年产13.4万吨液体锂盐产业化项目中。由于天赐材料与永太科技都聚焦锂电池电解液生产销售,存在市场竞争关系,技术资料泄露将削弱天赐材料的技术优势,并冲击其市场地位。

今年2月,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一审时,已认定二人侵权事实明确,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罚金450万元,郑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罚金150万元;同时,依法没收二人违法所得,并禁止李某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内从事主要工作内容涉及案涉化工产品生产的相关工作。一审判决后,李某和郑某某提出上诉。此次二审改判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郑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其他判罚不变,既体现了司法审慎性,也彰显了对商业秘密侵权零容忍的态度。

值得关注的是,刑事诉讼仅是这场商业纠纷的开端。今年7月,天赐材料已针对永太科技、永太高新及李某、郑某某等12名相关方,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8.87亿元经济损失与115万元律师费,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行为,永太科技销毁侵权产线设备与工艺资料。

目前,相关民事诉讼尚未判决。

“保密观”有话说

作为新能源领域的核心组成部分,锂电材料行业的生存发展与核心技术深度捆绑。而此案背后,更是折射出整个新能源赛道商业秘密保护的严峻性。

商业秘密是企业立足市场、构筑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良好竞争环境离不开对商业秘密的尊重与保护。一旦保护防线崩溃,侵权、抄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便会滋生,企业多年研发投入会付诸东流,创新积极性与行业发展动力也会大幅受挫,最终将导致整个产业迭代放缓。

如今,面对商业秘密侵权风险,越来越多企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通过刑事手段打击侵权行为,借助民事诉讼争取高额赔偿,而法律的公正裁决,更持续传递出“保密红线不可触碰”的信号。

对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企业而言,保护商业秘密需要注重“内外兼修”。对内要构建“全生命周期”保密体系,建立覆盖技术研发、存储、流转、人员管理的全流程制度,并对核心资料、访问权限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外需警惕人才流动带来的侵权风险,针对核心岗位明确离职后竞业补偿与追责条款,留存技术资料流转痕迹,为潜在纠纷提供支撑,切实筑牢商业秘密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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