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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6:3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仲裁进展。因与徐州和瑞华物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纠纷,徐州和瑞华提起仲裁申请。2025年9月16日,中央商场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9月22日收到受理通知书,案件尚未开庭。中央商场认为《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二)》仲裁条款约定不明,构成“或裁或审”,应属无效。涉案金额51,995,000元,因案件未正式审理,租赁款项对公司利润影响暂不确定。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