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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美,递交IPO招股书,拟赴香港上市,摩根大通、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际联席保荐 | A股公司香港上市

2025-09-23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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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2日,来自广东深圳宝安区的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GEM Co., Ltd.(简称"格林美”)在港交所递交招股书,拟在香港主板挂牌上市。

格林美,其2010年1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2340.SZ截至9月22日收市,总市值约人民币382亿元

格林美招股书链接:

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5/107697/documents/sehk25092201698_c.pdf

格林美,成立于2001作为关键金属资源回收生产以及锂离子电池回收行业的引领者,也是全球新能源材料制造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以开采城市矿山的商业模式来「消除污染、再造资源」,围绕自身业务的循环经济形成涵盖关键金属资源、锂离子电池及报废汽车回收领域、新能源材料三大核心业务的综合业务运营模式。

关键金属资源

凭借技术优势,格林美从事关键金属资源,涵盖镍、钴、钨、锂、锗、钛、铜、锰、金、银、铂的回收利用。公司是开发镍、钴及钨冶炼技术及应用湿法冶金技术生产MHP(氢氧化镍钴,一种镍中间产品)及其他相关中间品的行业先驱之一,并开发出全球最大的红土镍矿高压釜,生产的MHP质量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格林美与产业合作伙伴携手,主导在印度尼西亚打造了生产基地,该基地MHP年产能达15万吨。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在关键金属资源行业,格林美在镍、钴、钨资源回收方面于中国排名第一,按2024年MHP权益产量计,格林美位列全球前三;

锂离子电池及报废汽车回收领域

格林美从第三方采购退役锂离子电池,同时也对报废电动汽车(EV)的锂离子电池进行回收处理。部分电池透过梯次利用方式实现再利用,其余电池则经拆解处理,生产用于电池制造的金属中间产品,例如黑粉、磷酸锂、磷酸铁及碳酸锂。此外,格林美还回收处理报废汽车,涵盖电动汽车与燃油汽车,对车身进行拆解并回收其中的金属资源。

目前,格林美已与全球超过1,000家汽车企业及电池制造商建立合作关系,并在中国设立了6家锂离子电池回收附属公司,且均已纳入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MIIT)白名单。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以2024年回收量计,格林美在第三方退役锂离子电池回收领域的国内排名位列第一。

新能源材料

依托自身先进的制造技术,以及与全球新能源材料行业头部企业构建稳定的关系,格林美供应的产品主要包括用于锂离子电池的三元前驱体、正极材料,以及用于3C电池的四氧化三钴。目前,格林美已与全球前十大锂离子电池企业中的九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以2024年出货量计,格林美在三元前驱体及四氧化三钴领域的全球供应量排名第二。其中在三元前驱体及正极材料方面,格林美拥有覆盖NCMNCA全系主流产品的全面产品组合。于2024年,公司的高镍产品及高电压产品占总出货量的90%以上。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于2024年,格林美的8系和9系高镍三元前驱体材料出货量居全球市场第一。此2024年出货量计算,格林美的四氧化三钴占全球供应量的20%以上。

格林美凭借MHP生产、关键金属资源回收、锂离子电池回收三大业务的能力所形成的精炼中间体产能,有能力实现新能源材料生产所需部分关键原材料的自给自足的能力。截至2025630日,格林美在中国、印度尼西亚、南非共拥有13个生产基地。此外,公司对另外三个生产基地进行股权投资。

格林美建设的循环工厂与核心业务先后被中国政府授予国家绿色工厂、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城市矿示范基地、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等国家荣誉,并斩获2018年达沃斯「全球循环经济跨国公司奖」与2020年保尔森可持续发展绿色创新奖,被作为全球废物再生成功案例载入世界知名《自然》杂志,被联合国认定为POPPTS减排的示范企业,确立了公司在全球循环经济的领导地位。

股东架构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5年9月16日,格林美在香港上市前的股东架构中,

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夫妇分别持股0.13%、0.26%,以及他们通过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持股8.45%,通过控制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持股0.18%,合计持股约9.02%;

其他A股股东持股90.98%。

董事高管

格林美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

  • 4名执行董事:

许开华先生(董事长、总经理)

王敏(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执行董事)(许开华先生的配偶)

周波先生(常务副总经理)

潘骅先生(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

  • 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潘峰先生(清华大学教授);

汤胜先生(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教授)

陈颖琪女士(中国燃气00384.HK总法律顾问兼公司秘书)

除执行董事外,高管包括:

张坤先生(高级副总经理)

穆猛刚先生(高级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蒋淼先生(高级副总经理)

娄会友先生(高级副总经理)

王强先生(高级副总经理)

彭亚光先生(高级副总经理)

张宇平先生(副总经理)

陈玉君先生(副总经理)

唐洲先生(副总经理)

马琳女士(副总经理)

董跃斌先生(副总经理)

宋巍先生(副总经理)

华文超先生(副总经理)

王毅先生(副总经理)

许鹏云先生(副总经理)

吕志先生(副总经理)

许定邦先生(副总经理)(许开华先生的侄子)

招股书显示,在过去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前六个月,格林美的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293.92亿、305.29亿、331.998亿和175.61亿元,相应净利润别为人民币13.32亿、11.62亿、13.28亿和8.43亿元。

格林美是次IPO的中介团队主要有:

摩根大通、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际为其联席保荐人;

致同为其审计师;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为其公司中国律师;

高伟绅为其公司香港及美国律师;

竞天公诚券商中国律师;

年利达券商香港及美国律师;

越秀融资为其合规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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